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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零零四章 盛世繁华好创业,男儿自立是更生(第1页)

咸锡朝自高祖西北起兵,至今已近百年,正是垂拱而治鼎盛时期。立国之初,定都雍凉交界的龙城。太宗即位,天下归一,为了更有效地控制东南经济命脉,遂将国都迁往兖州苑城。自此,龙城习惯上便被称作西都旧京。

此处兵马要塞,虎踞龙蟠,城外雄关高耸,城内市井繁华,乃是大夏国自西北往东南水陆交通要冲之地,更是西域各国、北狄西番各族各部与中土往来贸易的最重要基地。

既称旧京,行政规格自然比一般城邑要高。城内东西两市二十四坊,还存留着不少王公贵族之家的老宅旧居。许多朝廷高官,或闲暇度假,或退休养老,不时在此出没。再加上此地外交上、军事上的特殊性,其兵防部署、日常秩序大大强似一般城镇。

综上所述,可以得知,西都是一座军事稳固、治安良好、经济发达、环境优美、文化多元、文明开放……宜居宜业的发达城市。城中数十万民众,安居乐业,生活和谐,幸福指数相当高。其中数万胡人,及胡夏混血人种,集中住在西市附近蕃坊之内。由此旧京西市也成为了大夏整个西北地区最大的舶来品集散地。好奇争鲜的旧京市民及外地来客,都把逛西市蕃坊当作一桩时尚乐事。

宋微早起送母亲上工,顺便在波斯酒肆蹭了顿早饭,帮着母亲干了小半天活儿。午前开市,早晨和上午做营业准备。顾客虽然还没来,送货的车马挑担也把市场挤了个水泄不通。

开市的鼓声一起,宋微跟母亲打个招呼,闪身便没了影。

麦阿萨的酒肆批发零售兼营,还附带一个酒楼,占了足足十来个铺面。再过去,是家专卖名贵器具的铺子,主营西域进口的琥珀、玛瑙、玻璃制酒具、灯具、烟具等。隔壁一家则专营各种香木,从足有棺材粗细的檀香沉香原料,到精雕细琢的发簪手串,应有尽有。接下来有卖珠宝玉器的、香脂粉黛的、皮毛毡毯的、药物汤剂的、佛经医术的……乃至奇花异草、飞禽走兽、衣帽饰物、百工用品、风味吃食,琳琅满目,包罗万象。所有这些物品的共同点就在于,都是进口货。

除此以外,在西市最西头,还有两个非同一般的专门集市。其一为马市,乃贩卖马骡之所。其二为奴市,卖的是昆仑奴、新罗婢、僬侥国的侏儒、天竺国的舞娘……这些异域奴仆身价高昂,很受欢迎。其中一些是奴隶贩子从遥远的国度买来的,更多的则是官府外放的战俘,既增加社会劳动力,又充实国库。

宋微连日在西市闲逛,乐此不疲。他还记得自己的目的,是要找份正经工作。奈何一旦从这个角度观察,所有的乐趣便荡然无存。此时社会安定,市场繁荣,西都旧京崇商的气氛又很浓,养家糊口不是难事。问题在于,没有符合宋小郎理想的工作。

什么,你说他懒?其实这一点宋微自己从来没有承认过。他不过是讨厌枯燥,不喜欢拘在一个地方做同一件事。也许说到底,他讨厌的是那种被逼迫的感觉,不论是被他人、被环境、还是被自己逼迫,全部讨厌。过去无论活几辈子,无论境遇如何,宋微始终处于被逼迫的状态,且一世比一世来得猛烈。他反抗过,顺从过,甚至迎合过,厌恶的感情却从未消失,反而累积在心底,终于成为近乎本能的反应。

如今的宋微,也许说不出自己想要什么,却明明白白知道不想要什么。

他逛了一圈店铺,跟游客们一起,站在集市当中看突厥人演杂耍,吐火吞剑,手舞足蹈,好不热闹。

两个卷发赤足,黑面虬髯的昆仑奴牵着南蛮大象经过,也不知是哪家有钱人新买的。大群人尾随围观,他也跟着瞧了一气,煞是有趣。

路过禽鸟铺子,店堂里挂着的鹦哥正嚷得欢快:“俊阿郎,俏小娘。有人来,屋里藏。”逗得顾客忍俊不禁。这只据说会讲三种语言的五色进口鹦哥,标价两万。

宋微逗了一会儿小鸟,店主在门口支起斗鸡围栏,顿时涌过来不少人。走马斗鸡,即打马球、斗公鸡,乃是咸锡朝自上而下都喜欢的两大游戏。前者对场地装备要求高,主要是有钱人在玩,后者则普及得多,从宫廷到奴婢,几乎无人不好。

禽鸟铺子为招揽生意,时不时便来一场斗鸡赛。角斗开始,众人注目顿足、吆喝呐喊,比那场下互斗的公鸡还要激动。宋微摸出铜板,跟着下注。他运气不错,几局下来,竟然小赢了一二十文。掂掂分量,正好够租匹骏马骑个把时辰过瘾,转身便舍了斗鸡摊子,买两个肉馍,边走边吃,往马市行去。

宋微会骑马,因为喜欢,骑术还颇不错。这一世身为胡人,天赋更好,头一次到马市,便挪不动腿。买是买不起的,最便宜的老马幼驹,动辄几千,至于良骏骐骥,百万千万甚或于无价。好在马贩子们充分考虑到了普通人的需求,提供租赁服务,只是须有足够的担保或抵押。宋微蕃坊中人,又有麦老板做后台,自是不成问题。他还有幸在此间重遇了高家的女婿,姓李名旷,朴实忠厚,总觉得自己横刀夺爱,对不住宋小郎,见是他来租马,主动打了个对折。宋微深觉此人上道,一来二去,倒成了朋友。

宋微边吃边走,边走边看,一不留神,胳膊狠狠挨了一下子,一捆毛毡砸下来,撞得他一个趔趄。勉强刚要站稳,那毛毡子却散做一堆,愣是把他绊倒在地。疼倒是不疼,就是太狼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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